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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  加盟要求

一、创富双赢模式
  格力具备"21世纪主导的商业模式"特许加盟经营的基本条件:格力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形成这一具有强烈排它性、唯一性并有强烈竞争优势的格力集成吊顶产品;通过样板市场的运作积累了格力集成吊顶店铺运营成功的经营模式,并已将之手册化;格力将重金打造格力集成吊顶这一品牌,以更快速推广其产品概念。
  格力为保证加盟店的经营利益,从品牌、广告、人力、技术、产品、价格、培训、系统软件等各方面给予加盟商最大支持。加盟者可立即从格力这里获得一个成熟的赢利模式,从而大大减少投资风险,加盟者除了可以使用格力集成吊顶的商标、商号外,还可利用已被总部验证的成功管理模式和方法"格力集成吊顶经营技术系统"来经营格力集成吊顶产品。
  格力集成吊顶特许加盟店是特许人(格力公司)与受许人(加盟方)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加盟店,店内主要经营商品为格力集成吊顶集成吊顶产品,其中集中家庭厨卫专用的金属天花吊顶以及浴室取暖器、换气扇、照明灯具、音响等功能性电器。
二、加盟商经营概念
   认同格力的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,愿意与格力公司共同发展。
   深刻理解格力形象店的发展战略目标,将“吊顶”事业作为毕生的追求。
   有自主创业的热情,具备“合作、共赢”的现代经营理念。
   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,善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,具有一定的领导和指挥才能。
   有创新精神和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,并具有现代管理意识,能够接受和配合总公司的管理。
三、形象店加盟模式
   专卖店方式: 由格力公司提供品牌,加盟商以单店形式加盟。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,经营资金8万元以上,有系统化的作业分工。
   店中店方式: 由格力公司提供品牌,加盟商在店面中划定特定区域经营格力产品。经营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,经营资金5万元以上,有两个以上的专职服务人员。
四、形象店申请注意事项
   加盟商需与格力公司业务仔细磋商,业务员负责向加盟商解答形象店加盟协议的相关内容,一经合作,加盟商须接受形象店管理条款及销量任务。自觉维护格力公司品牌、商标、声誉及企业形象。申请一般上报公司后48小时答复,过期视为默认。
五、形象店的建设
   加盟商必须按格力公司的设计要求,提供店面的相关图纸,包括平面图、立面图、电路图等。
   在装修施工前,加盟商必须对格力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,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。
   加盟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,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变更的地方必须通知格力公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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